编者注:本文由Editorial Board于2025年10月31日发表。本文不表达译者的观点和立场,具体信息请参考原文:
一周前,本编辑部本欲赞扬临时校长Paul Mahoney拒绝特朗普政府提出之《卓越高教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决定。该公约含糊的标准与要求不断之联邦调查,将造成学校不稳。学校社区内众多成员提出了这些反对意见,学校也正确地决定拒绝签署。但不幸的是,学校与特朗普政府达成的新协议却令人困惑地包含了这些正是将导致不稳的条款——模糊的标准与持续的审查。
该协议在学校拒绝《公约》后仅五天便被公布:它暂停(但并未终止)了至2028年前由联邦司法部对弗大发起的所有现行民事调查,前提是学校保持与联邦司法部所坚持但颇具争议的民权法解释一致。该协议赋予了政府单方面决定学校是否遵守协议条款的权力。事实上,协议仅给予学校15天时间来纠正由特朗普政府认定的“明显违规情形”。这还包括了争议是否切实存在违规的时限。无论联邦方面之关切多么真诚,如此短暂的时间窗口并不足以彻底改革校内之运营。
当然,当前之联邦政府实在难言“真诚”。毕竟,联邦司法部最初是通过对前校长Jim Ryan施加辞职压力将本校拉到了谈判桌上,并使本届学校管理层短期内产生了动荡。该协议在联邦政府将法律政治武器化时缺乏的制度性保障也反映出了这种明显的权力失衡。与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联邦政府所达成的那类包含相对健全的合规争议解决程序的协议不同,本校与联邦政府之间的这份协议几乎未设真正可以阻止政府随意行动的障碍。
该协议中既没有联邦政府与布朗大学的协议中要求双方在终止协议前进行善意谈判的条款,也没有类似联邦政府与哥伦比亚大学协议中的独立争议仲裁机制。诚然,这两份协议也包含了许多其他令人诟病的条款,但在调解机制方面仍优于本校所达成之协议。根据我校这份协议的条款,特朗普政府可任意终止协议并重新启动调查,而学校则仍然无力自保。
尽管布朗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与联邦政府所达成的协议在其他方面也有诸多缺陷,但它们表明,在与联邦政府签约时,是可以纳入透明的保障机制的。因此,本校为什么在自身协议中不采取类似措施令人费解。的确,与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不同,本校无需为协议预付费用,也不被明确要求保留详尽的合规记录。但若从学校将来面对联邦政府时将极为脆弱之后果看,或许它本应考虑这些条款。然而,在当下联邦政府针对本校自治力所覆上的厚重阴影之下,这些被免除的罚款和其他费用又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
在周五举行的教职工评议会上,临时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Brie Gertler承认:学校将必须遵循的民权指导意见并非一个已经过司法确认的法律标准,这不禁令人发问:学校为何选择遵循这样一份指导?Gertler也承认,学校被要求遵守的是联邦司法部之解释,并且“存在质疑的余地”。这种模糊性令人震惊:若本校必须遵守一个完全由联邦政府推行的标准,联邦政府便无需借助其他任何机制,仅凭其自身高度可变的解释,就可宣布本校违反了协议。
司法部于7月29日发布之指导不过是“指导”而已。该文件自身称其内容为“建议”(suggestions)且“不具约束力”(non-binding),表面上旨在帮助获得联邦资助的实体避免触碰政府之法律红线。对于一份尚未经过充分司法程序的指导意见而言,执行这份意见的风险绝不可被低估。学校可能随时面临法院认定联邦政府在法律解释上有差时,就必须更改其政策与程序的情形。Gertler亦在周五承认:基于近期法院之判决,学校已决定不执行该指导中关于性别定义的部分。简言之,该协议有可能造成校内政策的混乱:一个特朗普政府在行使其对学校的调查权时可加以利用的混乱。
最终,在公开拒绝《公约》并宣示本校之高等教育理想不到一周后,Mahoney转而签署了一份背弃了这些价值观的协议。事实上,他为联邦政府未来与州属高校间签订强制性协议树立了一个先例。
尽管这一行为的即时影响尚未可知,但司法部如今所获权力之专断,不幸地将困本校至少至2028 年。令人失望的是,Mahoney并未采纳社区成员提供的反馈,而选择签署一份让本校暴露在正是《公约》施加的不断调查之权力下的协议。我们曾怀抱希望,学校管理层会真正倾听所有利益相关者的需要与关切,但这份协议明确显示,学校再次让我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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