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本文由Brendon Bordwine于2026年4月5日发表。本文不表达译者的观点和立场,具体信息请参考原文。
弗吉尼亚大学表示,近期联邦法院推翻特朗普政府反多元、公平与包容(DEI)举措中重要组成部分的裁决,并不会改变本校当前之改革方针。校董会于2025年3月7日通过决议解散多元、公平、包容与社区伙伴关系办公室,并要求对大学各项项目进行更广泛的合规审查之措施仍然有效,且决议将继续指导大学的DEI政策。
校董会于2025年3月7日一致投票,撤销大学的DEI总办公室,并要求对所有项目、政策和实践进行联邦民权法合规审查。该决议明确援引了数项联邦行动作为上述变更的法律依据——包括2025年1月21日题为《终止非法歧视、恢复择优录用机会》的行政令,以及教育部2025年2月14日发出的《致同仁函》和2025年3月1日的常见问题解答文件——并声明大学政策必须符合上述指令所解释的联邦民权法。
此后,《致同仁函》及相关常见问题解答指导已在联邦法院遭到封锁和无效认定,而该行政令虽仍然有效,但目前面临持续的法律挑战。
致同仁函与2025年3月1日常见问题解答
《致同仁函》是一种机构指导形式而非法律,用于阐明联邦机构如何解读现行法规。就此案而言,教育部2025年2月14日的函件警告称,接受联邦资助的大学中,大量DEI项目可能违反1964年《民权法》第六章,即该联邦法律禁止在联邦资助项目中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实施歧视,并危及联邦资助。该函件还援引了最高法院2023年在"公平录取学生诉哈佛大学案"中的旨在禁止在高等教育录取中使用种族因素的裁决,并暗示该裁决应超出录取范围,适用于校园生活的诸多方面。
弗大法学院教育权利研究所曾于2025年3月发布文件,阐释《致同仁函》的含义,并指出该函件试图超越既有法律的范畴。
文件写道:“《致同仁函》试图扩大‘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案’的适用范围,重新解读现有民权保护,因而在试图‘创设新法律标准’这一点上违背了其自身的表述。”
律师事务所 Fisher Phillips LLP 的法律分析人士在其网站发表的分析文章中指出,《致同仁函》因其对DEI的界定及对“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案”裁决的解读,在高等教育界引发了“强烈轰动”。
文章写道:“总体而言,(《致同仁函》)针对接受(联邦教育部的)联邦财政资助的教育机构,声称常见的DEI项目可能违反联邦法律,并危及其联邦资助。它还主张,禁止因种族因素录取的(最高法院)2023年裁决应延伸适用于众多其他教育领域,包括学生事务、学术事务及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
教育部2025年3月1日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文件被引用于2025年3月7日的校董会决议,作为《致同仁函》的配套文件,阐明教育部认为民权法应如何适用于校园项目、培训及学生支持服务。《致同仁函》与常见问题解答文件共同塑造了许多包括弗大在内的大学对新联邦指导方针下法律义务的初步理解。
联邦指导方针带来的的法律挑战
上述指导方针此后在法庭上被逐步推翻。2025年8月14日,马里兰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Stephanie Gallagher 发布全国性禁令,封锁对《致同仁函》的执行,认定教育部在未遵循正当程序要求的情况下,试图通过指导方针推行重大政策变更。
Gallagher 在裁决意见中写道:“政府不仅仅是提醒教育工作者歧视是非法的:它启动了教育部在规范教育实践和课堂行为方面的根本性变革,使数百万教育工作者有理由担忧,其合法乃至有益的言论可能导致本人或所在学校受到惩处。”
联邦教育部最初就该裁决向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然而教育部于1月21日在未作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撤回上诉,变向放弃了为该政策辩护的努力。此举使下级法院裁决维持原判,意味着联邦教育部不得再执行《致同仁函》。
2月18日,在上诉撤回之后,新罕布什尔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Landya McCafferty 作出最终裁决,永久宣告《致同仁函》无效。此裁决为该案盖棺论定,实际上将临时禁令的暂时性暂停转化为由全国教育协会及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附属机构等教育和民权团体组成的联盟之原告方的全面法律胜利。
新罕布什尔州的裁决还涉及联邦教育部DEI执法框架的其他要素,包括一项认证要求及相关指导方针。据ACLU(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介绍,法院最终命令永久宣告《致同仁函》及此后要求学校证明符合联邦教育部民权法解释的认证要求均告无效。更广泛的诉讼还涵盖对联邦教育部“终止DEI”举报平台——一个用于举报潜在违规行为的投诉网站——的挑战。尽管法院并未直接命令关闭该平台,但认定教育部相关做法的关键方面违法,该平台此后已作为更大范围整改的一部分被下架。
大学对法院裁决的回应
尽管法庭上发生了上述变化,大学发言人 Bethanie Glover 在一封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大学现行政策——包括撤销DEI办公室及正在进行的项目和实践民权合规审查——不会因此转向,2025年3月7日校董会决议也将继续约束大学的行动方向。
Glover 写道:“校董会的决议,例如2025年3月7日的决议……在校董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将持续有效。”
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弗吉尼亚大学分会前主席、教育与人类发展副教授Walt Heinecke表示,他认为校董会在关键法律问题仍在联邦法院争议之际,过早地采取了行动废除DEI项目。
Heinecke 认为:“(由) 弗州前州长Youngkin (任命的)校董会去年……以意识形态驱动的超前合规行动关闭了弗吉尼亚大学的DEI项目。此后发生的一切都是意识形态性的、政治性的,并以强制手段为基础。”
根据大学法律顾问政策问答页面,教育部撤回其2025年2月14日上诉“不影响合规审查或相关协议”。该页面称,大学于2025年10月与司法部签订的协议要求大学适用司法部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的指导方针,但须以该指导方针与法院裁决一致为前提。政策问答还指出,司法部指导方针中涉及"基于生理性别差异的性别界限"的部分——包括单性别空间及体育项目的使用权——在第四巡回法院裁决后不再被要求执行,而其余内容与大学2025年5月发布的指导方针“大体一致”。
校董会2025年3月7日的决议明确援引《致同仁函》及2025年3月1日的政策问答文件作为依据,而大学此后于2025年10月与司法部另行签订协议,以暂停联邦调查为条件,承诺持续提交报告并履行合规承诺,期限至2028年。
Heinecke 表示,该协议限制了大学应对不断演变的法律裁决的能力。他还提及大学聘用的律师事务所 McGuireWoods LLP——大学在2025年4月至8月间为与司法部调查相关的法律服务支付该所逾180万美元。
Heinecke 说:“与特朗普政府下辖之司法部签订的协议及 McGuireWoods 开展的‘合规审查’约束了我们的机构,使其无法应对不断变化的法律裁决。我们的大学生活在恐惧之中,走上了‘低头认命’的道路,全然不顾学术自由所承受的代价。”
反DEI行政令
联邦层面限制DEI的更广泛举措包括特朗普于2025年1月签署的两项行政令。其中一项指示联邦机构消除政府内部的DEI项目;另一项被引用于2025年3月7日校董会决议旨在限制政府所称的联邦资助接受方中的非法DEI行为。
上述行政令在法律上走过了与《致同仁函》不同的路径。2025年2月21日,联邦地区法院封锁了行政令的部分条款。但2026年2月6日,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该临时禁令,即此前封锁行政令部分条款的法院命令被撤销,允许联邦政府执行要求联邦资助接受方证明符合民权法、并可能因违规被终止资助的相关条款。
法院认为,原告,即全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官员协会及其他教育相关团体,胜诉可能性不大,因为他们仅提出了对行政令整体违宪性的表面挑战,而非针对行政令在特定适用情形下的挑战。与此同时,法院明确指出,未来的诉讼仍可就政府执行上述政策的方式提出质疑,且其他对行政令的挑战案件仍在联邦法院审理之中。
Fisher Phillips 在其网站发表的分析文章中警告,各机构不应将《致同仁函》的裁决解读为(针对非法DEI项目采取执法行动的)全面撤退。
文章写道:“各机构不应将此解读为对DEI审查的全面撤退……其他联邦机构……(将)继续就其认定的非法DEI项目采取执法行动。”
其他大学在《致同仁函》被推翻后也未急于撤回反DEI政策变更。今年2月,阿拉斯加大学校董会表示尚无立即撤销类似“禁止涉及DEI内容”政策的计划,其发言人告知阿拉斯加州媒体机构 Alaska Beacon,“执法方向和潜在风险并未消失”。与弗大不同,阿拉斯加大学尚未与司法部签订正式协议。
Heinecke 还批评大学及州政府领导层未对该协议提出质疑。
Heinecke 说:“新一届校董会和校长发出信号,表示不打算对司法部协议提出挑战……这令人失望。如果校董会和校长没有勇气抵制勒索手段,我们希望州长和总检察长能够站出来。”
尽管《致同仁函》已被宣告无效,其他联邦指导方针及大学与司法部签订的协议仍继续影响大学的行动方向。根据该协议,大学须定期提交季度合规报告,下一份报告预计将于近期发布。




